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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陆虎等8人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向东海县法院提起公诉
2017-07-20 16:12: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7月18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陆虎、严沈平、孙柏萍、钱爱进、孟海峰、陆丹、朱妍霏、左广荣等8人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告人左广荣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向东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4年11月至2016年9月间,被告人陆虎(男,27岁,东海县人)在被告人左广荣(男,26岁,东海县人)、陆丹(女,29岁,东海县人)、朱妍霏(女,26岁,重庆市沙坪坝区人)的帮助下,由左广荣协助伪造假的公章、房产证、工作证明、营业执照等资料,由陆丹协助文字处理、网上预订酒店、购买旅游保险等,由朱妍霏协助办理出境人员签证,分别和被告人严沈平(男,52岁,浙江省丽水市人)、孙柏萍(女,46岁,东海县人)、钱爱进(男,38岁,海安县人)、孟海峰(男,37岁,海安县人)共同违反国家出入境管理法规,先后组织91人以旅游为名办理出境签证,并安排上述人员偷越出境后非法滞留他国务工。其中,39人完成偷越出境,52人因签证拒签等原因未能得逞。

    另查明,2014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左广荣未经相关国家机关、公司及事业单位授权,在东海县牛山街道租住房内,擅自刻制东海县人民政府、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15枚国家机关印章及东海县华城置业有限公司等5枚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经连云港市公安局鉴定,上述印章均系伪造。

    该案系王石帮案件后东海县检察院受理的又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且涉案人数更多,情节更加严重,陆虎等人能够提供伪造材料骗取旅游签证,联系国外“蛇头”接机和安排非法务工等一条龙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性。

    检察机关受理本案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引导侦查取证,完善证据,理清案件事实,最终于7月18日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为打击该地区非法劳务行为、规范外派劳务市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编辑: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