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危险驾驶罪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东海县检察院开展急救技能专题培训
跨域聚力,共筑公益保护屏障
淬炼忠诚本色 筑牢检察根基——东海县检察院召开领导班子政治忠诚剖析会
红色教育忆初心 走访慰问暖军心
东海县检察院新浪微博
东海县检察院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