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年1月4日在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2019-01-08 11:04: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4日在东海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素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县检察院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紧紧依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始终聚焦县委、省市检察院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履职,维护法治,服务大局,各项工作获得了新发展。

  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42件418人,批准逮捕284件334人;受理公诉案件786件1113人,提起公诉702件936人。依法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省政府交办督办的特大跨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跨省网络销售假药案、“9.22”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办理县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批捕3件3人,提起公诉3件3人,院领导出庭公诉的寇金红挪用公款、受贿、李廷杰挪用公款案,系县监察委办理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检察、监察两机关密切配合,在合力惩治职务犯罪工作制度机制上加强了有益探索。打击与预防犯罪有机衔接,利用讲座、案例等形式普法、预防,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剧制作中心联合拍摄的梁小来故意杀人案宣传片,在“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栏目播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力提升群众安全感。

  批捕环节认定涉恶案件12件22人,批捕11件20人,不捕1件2人;审查起诉环节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扫黑除恶案件16件62人,经审查认定涉恶案件9件31人。检察长出庭公诉的乔建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系省公安厅、市“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批重点挂牌督办案件,亦是全市检察机关公诉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面开展诉讼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刑事检察。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18件19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5人,纠正漏捕8人,纠正侦查违法10件,纠正漏诉8人,纠正审判违法2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控告申诉检察。办理各类来信来访109件,运用“检调对接”机制办理刑事案件7件7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控告申诉案件3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8人。民事检察。受理案件65件:生效裁判类监督11件,其中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正审查办理2件;执行监督8件;审判程序违法7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9件;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0件;支持起诉10件。根据群众举报,联合人社局等部门,帮助125名农民工讨回欠薪45万余元,帮助一在建项目工程300余名农民工成功讨回欠薪500余万元。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看守所收押1399人,出所1423人,监督社区矫正交付执行557人,解除社区矫正344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1件51人,其中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9件39人,100%被采纳。积极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办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案件25件25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5件,开展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监督收监执行8人。办理的梁彩美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依法办理了全市首例看守所罪犯又犯故意伤害罪案件。成功对匿藏近四年未执行刑罚的涉黑罪犯吕亚洲监督收监,该案系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中江苏省追逃的唯一一名涉黑未执行刑罚罪犯。

  二、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精心护航高质发展

  着力服务县委重大工作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30项“三重”工作,制定《东海县检察院服务“三重”工作保障方案》。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把检察服务和检察保障落实到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大事项上,深入园区、重大项目场区,助推企业发展、扫除项目建设阻碍,着力为全县“高质发展、后发先至”贡献检察力量。县委主要领导调研检察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着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研究制定《东海县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意见》,对辖区重点企业实行划片包干,领导班子分组走访茉织华服饰有限公司等重点民营企业12家。通过定期走访、建立微信交流群等方式,为企业提供针对性法律咨询、金融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保障。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重点办理了销售假冒“亚”牌、“飞利浦”牌灯具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有力净化、优化了知识产权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助力东海县顺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验收。

  着力净化经济发展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案件19件29人,其中金融类案件10件11人,扰乱市场秩序类案件9件18人。重点办理了涉案金额一亿余元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涉及80多名村民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及一起特大伪造货币、出售假币案,进一步规范和净化了经济运行环境。通过“一站两微一端”、现场宣传咨询等多种途径,定期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以解读法律政策、剖析典型案例等贴近群众生活的方式,教育引导群众谨慎风险投资,对非法集资等侵害群众利益、危害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能识别、不参与、敢揭发,探索建立群众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维护经济运行秩序,保障群众财产安全。

  三、

  积极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激发检察工作发展动力

  实施案件质量精品化工程。聚焦案件质量,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捕后轻刑率2.14%,同比下降63%,无罪、撤回起诉案件均为零。1件案件获评省检察院优质案件,1件案件候选参评全省十大监督案例。强化积案清理,对公安机关申请撤回后未告知处理结果案件、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未重报案件进行梳理,排查出积案370件,全部清理到位,省检察院督查组对东海县检察院积案清理工作予以了清理率高、合法规范的积极性评价和肯定。

  打造“一院一品”品牌工程。“晶心之爱”留守儿童权益保护项目被市检察院列为品牌创新项目,以此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未成年人检察受理提请逮捕案件28件43人,批捕19件21人,不捕9件2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3件82人,提起公诉28件44人,附条件不起诉30人,相对不起诉19人,开展各类帮教234人次,自主社会调查49人次,法定代理人等到场96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政法委、团县委等相关部门合力联动,开展了“防范校园欺凌,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项活动、清查有毒“水晶泥”专项活动、“网吧专项治理”等活动。发挥桃李小学“留守儿童关爱教育基地”常态化、辐射性效应,开展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和维权活动,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理事长等调研基地工作予以肯定,并针对留守儿童编制了资助计划,未检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海外版刊发。

  推进行政检察监督惠民工程。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支持下,筹划召开了全县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会议,53家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场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依托“五三三五”行政检察监督机制,聚焦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6份,其中督促行政机关履职9件,公益诉讼诉前程序7件,均被采纳。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成功监督移送并办理一起工业有毒物超标664倍排放农田的严重环境污染案件。针对石梁河水库非法采砂问题,向连云港市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整改,市水利局研究制定了《石梁河水库采砂期违法采砂管控方案》,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关注批示,推动了市水利、环保、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开展专项治理。

  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筑牢科学发展根基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积案清理工作,人大常委会对10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了评审。常态化开展代表联络工作,对辖区内省市人大代表开展了两轮全覆盖接触性走访;建立人大代表微信交流群,走访代表102人次,收集反馈各方面意见建议31条;两个派驻乡镇检察室与辖区内县人大代表开展经常性联络工作;对乡镇人大代表团集中开展了代表联络“五个一”活动。县委主要领导作为普通代表一员参加代表联络走访,对市县两级检察工作予以肯定并提出希望,县人大常委会主任3次批示检察工作,对检察监督提出要求并给予大力支持。

  自觉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立体化压实两个责任。从检察长到普通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责任环环相扣、丝丝入扣。全域化执行纪律规定。在业务领域、财务领域,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确保涉案款物等“零违规”。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发出《检务督察通报》12期,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约谈2人,提醒谈话5人。根据市检察院党组安排,对东海县检察院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在市检察院和县委的统筹领导下,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全面加强能力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不断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站位。以改革开放、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为契机,根据县委政法委部署,开展成果展、案例展等系列活动。以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司法责任制改革为依托,积极适应办案新形势,持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学、考、练、赛”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PPT竞赛中,4名干警获评“应用标兵”“应用能手”,院集体获评优秀组织奖。举办“小课堂”“政法大讲堂”,通过专业骨干传授办案心得、邀请法官警官交流办案经验,有力提升了干警的业务素能,相关做法得到省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

  各位代表,2018年,县检察院“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文明接待室”相继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复检授牌,成功创建“双五”档案单位。3个部门、19名干警获个人三等功、嘉奖等表彰,院集体9次获县以上表彰。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8年,东海检察工作在主流、主体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与上级检察院的要求、与检察工作的发展形势,仍有一些差距:在检察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对平安、法治等检察产品的新需求方面;在检察制度、监察制度、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与政法部门之间的监督、协调、配合方面;在检察干警自身履职能力、履职水平层面仍然存在一些新的挑战、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去认真破解。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县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办案为中心,以争一流为目标,紧扣“四个坚持”,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理念遵循,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根本立场,始终坚持突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检察工作方向,始终坚持案件质量为核心的检察工作标准和规范,为服务、保障全县“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引领检察工作方向。把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正确处理党的绝对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在检察监督办案中、贯彻落实在不同办案环节中。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县委中心工作,强化政治担当,严格执行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执行好检察院党组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

  二、坚持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牵引检察工作实践。要自觉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以服务大局的一批重点工作为抓手,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向前发展。要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重大任务,通过检察监督办案,始终保持对各类犯罪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破网打伞”要求,旗帜鲜明、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急人民之所急,为群众主张权利、维护正义、提升安全感。要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平等保护,防止和纠正对民营企业违法立案、越权办案、滥用刑事追诉权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家的经营权、财产权、人身权。要做实做强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实现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主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为东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推进检察事业发展。要紧密结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员额管理、办案团队、监督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推进改革后新型高效检察权的运行。落实《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新要求,积极推进“公益检察保护信息中心”“检察机关办案中心”两大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破解工作难题。

  四、坚持“五个过硬”指引检察队伍建设。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完成好人大常委会专题监督事项。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为抓手,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落到实处。着力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对党忠诚、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感受着新时代的召唤,回应着群众的期盼,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主动担当,依法履职,以检察工作的新成效,保障大局的新作为,服务群众的新境界,不断刷新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以实实在在的检察业绩,向新中国七十华诞献礼!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