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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海:纠正刑期计算错误,助刑事被执行人找回7天自由
2018-09-07 18:10: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依飞 林跃进

  “谢谢驻检,新的刑事裁定书我已经拿到了,我可以早7天出去了,能早点回家陪家人过中秋节啦。”刑事被执行人吴某拿着法院近日作出的刑事裁定书兴奋地对东海县检察院派驻看守所的检察人员说道。驻所检察人员通过依法纠正刑期计算错误问题,最终助吴某提前7日出所,使其能早日与家人团聚共度中秋佳节。

  近期,检察人员在进行日常巡视的过程中,接到刑事被执行人吴某向检察人员的申诉。吴某称其曾在东海县看守所被刑事拘留七天后取保候审出所,但法院在判决中未将这七天折抵刑期,希望检察人员帮忙纠正。虽然,吴某仅剩两个星期就刑满释放了,但检察人员仍高度重视此事,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刑事被执行人吴某(男,江苏省东海县人)于2017年7月21日因盗窃罪被东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8日被取保候审,在东海县看守所羁押7天。2018年3月23日又因盗窃罪被东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7日在东海县看守所羁押25天后转押至连云港市看守所,后出所。2018年7月19日,东海县人民法院就吴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自2018年4月17日开始至2018年9月21日止。刑期计算时仅扣除其先行羁押的25天,未将2017年7月21日至7月28日羁押的7天扣除。检察人员第一时间向东海县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督促法院依法纠正计算错误刑期。

  9月5日,在驻所检察人员的陪同下,法院工作人员将纠正原计算错误刑期的裁定书送达致刑事被执行人手中。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