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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笔记:被家暴而不敢离婚的理由
2020-04-22 16:44:00  来源:正义网

  有多少嚣张的豺狼,就有多少沉默的羔羊。他们看似立足两端,实则特别默契地搭建了一座禁闭岛,把多少罪恶都名正言顺地排除在了家暴的樊篱之外:以家务事的名义,以“我养你”的名义,以相爱相杀的名义

  “你去告我家暴啊,反正也告不赢”。这句话,你我都听过,如雷贯耳却又痛彻心扉。

  但你要知道,比施暴者的不可一世更令人痛心的是什么吗?是受害者的缄默不语。

  家暴,最近再度成为舆论风暴中心。11月25日,28岁的自媒体美妆博主“宇芽”发布微博称自己被男友家暴,家暴视频触目惊心;随后,艺人蒋劲夫也被曝出涉嫌对女友家暴,遭到全网怒怼。事实上,这两起事件只是家暴阴影的一角。

  作为一名家事庭法官,我见过太多的当事人婚姻都存在家暴嫌疑,但因此而选择报警、离婚的却并不多。那些被家暴而不敢离婚的理由,听上去振振有词,暗藏着懦弱可欺。

  “孩子要中考了,家丑不外扬”

  我曾见过一组揪心的照片。照片中的半张脸已经肿成充气的皮球:眼球凹陷充血,颧骨黑紫瘀青,齿唇血肉模糊,面部多处皲裂。

  我不知道是怎样的一双拳头将好端端的脸蹂躏成这样,类似的照片,我在其他案子里也见到过,但照片上的女子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都令我记忆犹新。她在法庭门口等了我一下午,看到我出来,扑通一声跪在我面前,说:“法官如果你不判离,我就死在法庭里。”

  “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当事人,我们并不少见,只是有些是虚张声势,有些则是试图抓住救命稻草时本能的全线崩溃,这个女子属于后者。

  她说这样的照片她还有一沓,她说实在忍受不了男人两年的家暴,她说这次孤注一掷要离婚,“反正不死在法庭,我也会死在家里”。

  我很想看看是怎样的一个男人,能下如此狠手。开庭时,男方没有到庭,这个并不稀奇。但让我意外的是,女子也没有出现。我按照送达地址确认书上的电话号码拨过去,听筒那头,她连声道歉:“孩子要中考了,还是家丑不外扬吧,给您添麻烦了。”

  我还想追问一句是否考虑清楚了,对方已经挂断电话。

  我脑海中回响的是她在法庭门口那些声泪俱下的豪言壮语,与电话里的唯唯诺诺判若两人。我不知道,为了这句“家丑不外扬”,她去了多少次医院。我只知道,这个号码,我再也没有打通过。

  在家事案子中,离婚的理由千千万万,但不离婚的理由却惊人相似:面子是其中一条。许多受害妇女认为挨打是一件很丢脸的事,而因为挨打离婚是一件很有损名声的行为。

  为了面子,他们选择隐忍;为了孩子,他们选择牺牲;为了对方的事业,他们选择原谅;为了家族的声誉,他们选择缄默。于是,“家丑不外扬”成了息事宁人的遮羞布,“小不忍则乱大谋”成了逆来顺受的挡箭牌。

  受害者一退再退,施暴者得寸进尺,忍一时风平浪静变成腥风血雨的前奏,退一步海阔天空埋下堕入深渊的伏笔。还记得《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那个一次次被殴打、一次次选择原谅的梅湘南吗?她最后终于醒过来了:“是我自己,在保护你殴打我。”

  事实是,家暴不是床头打架床尾和,虐待也不是吵架拌嘴的家务事,它们是真真实实的撒旦、梦魇和犯罪。清醒一点吧:在魔鬼面前,你的“忍让”不是善良是懦弱,你的“牺牲”不是成全是纵容,你的那句“家丑不外扬”,成了你“家丑”的原生力。

  面子,原本是高等生物的社交名片,但有时,它却成了养痈遗患的幕后推手。

  “如果离婚了,我将流落街头”

  我曾收到一份有可能成为“铁证”的保证书。

  保证书中,详细记载了男方每一次家暴的时间和细节,它更像是一份沾染着淋漓鲜血的指控书,文末有男方的忏悔和保证。女方在半夜被滚烫的开水浇在脸上,寒冬被赶到结冰的阳台,想求救被绳索扼住了喉,怀孕六个月被一脚踹在小腹。没有第一个故事中触目惊心的照片,却是字字诛心。

  显然,对于这种于己不利的证据,男方是不会认可的。于是女方当庭申请笔迹鉴定。一旦鉴定支持了女方的主张,将意味着离婚水到渠成。

  两个月后,鉴定中心退卷了,说申请人迟迟不缴纳鉴定费。

  我找到女方,这次,她是和她的父母一起来的。老人颤颤巍巍,女方一脸无奈:法官你都看到了,我没有工作,上有老下有小。如果离婚了,我们全家都会流落街头。

  我几近脱口而出:所以你打算一辈子寄人篱下看人脸色吗?一阵拉风箱般的哮喘声从老人的身躯涌出,姑娘赶紧弯下腰去喂水喂药。溜到嘴边的话,就这么生生咽了回去。我不知道,挨打和挨饿,哪一个对她来说更致命。我只知道,如果我判离,可能会断了她的生活来源。

  我曾在法庭上遇到过许多因为经济问题而不敢离婚的姑娘。有的,担心丧失孩子的抚养权;有的,害怕从此居无定所;还有的,畏惧为生活打拼的艰辛。

  你一定会问:为何她们就不能挺起腰板走出这座“紫禁城”?

  我观察到的答案是,因为在面对生存权和身体权的抉择时,趋利避害的本性会让受害者去勾那个成本较小的选项。缺乏生存能力的,更可能以自由为代价换取生存的无虞。人最悲哀的抉择是什么?是面对两种人权的践踏时,只能两弊相权取其轻。

  然而这种轻,只有举重没有若轻。这种经济寄生,不过是一场饮鸩止渴的虚假繁荣。假如有一天,你为了和朋友们聚一次会而不得不在家乖乖表现几天,你就知道自由这个东西,不是奢侈是人权。假如有一天,你为了买一件心仪的衣服而不得不三从四德忍气吞声,你就知道金钱这个东西,不是虚荣是底气。不敢离开对方,看似是经济的不独立,实则是人格的不独立。说到底,是对自身的没自信,对生活的没底气,对未来的没主见。

  姑娘,清醒一点: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如何去保护你爱的家人?不先把自己活成一束光,如何从万劫不复的黑洞中自渡呢?

  “我养你”,曾是一句动人心弦的情话。然而如今,它成了一句摄人心魄的魔咒。

  “除了这次失手,他对我还是很好的”

  我曾见到过一个最不像家暴者的家暴者。

  不像其他家暴者通常对施暴行为的矢口否认,男方对施暴行为供认不讳,但称只是一时冲动、并且下不为例。他也是我所见过的,学历最高、法庭表现最得体的高阶人士:一所知名高校的教授。

  法庭发问时,他的温文尔雅、谦逊有礼,让你很难把这样一个文质彬彬的人和魔鬼联系在一起。他恳求对方谅解时,没有捶胸顿足的浮夸,也没有一言不合就抹脖子的演技,不温不火中写满了一个高知分子的素养。

  庭后一周,女方撤诉了。女方说,其实他这个人,除了这次失手,平时对我还是很体贴的。我的衣服,都是他买的;家务事,也都是他来做。

  我不知道,这只是一次偶然的失手,还是酝酿着悲剧的覆辙。我只知道,半年后,这个女人又来起诉离婚。

  并不是只有粗俗的人才会家暴。那些看上去人畜无害的人,也有可能是蛇蝎君子。许多家暴者并非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恶人,在他的世界里有一扇门,走出那扇门,他是大家眼中的好好先生;关上门,瞬间变成汉尼拔,这在心理学上被称作“戏剧型人格”。

  而为何受害人会一次又一次地相信他们呢?因为人性中有一种叫作“选择性相信”的东西:人们都愿意相信自己希望发生的事,所以你宁愿相信他只是一时糊涂。

  甚至于许多受害人,在遭受家暴后还在为对方辩白。比如这个故事中的姑娘,她回忆老公平时对她的好,并不是夸大其词。许多家暴者,在情绪正常的时候确实能把对方宠到云端。他们是占有欲极强的控制型人格,对你好时鞍前马后,会一大早为你跑几条街买豆浆油条,失控的事由也令人匪夷所思:仅仅是因为你和异性多说了几句话。

  说得体面点,这叫爱是自私的;说得直接点,这叫把你视作他的私人物品。

  而更令受害人泥足深陷的一个细节是:施暴者事后会对对方加倍的好,但下一次,他还是会控制不住施暴。他们忏悔时说的话,是真的感人肺腑,但他们施暴时挥舞的拳头,也是真的六亲不认。于是,受害人会自欺欺人:他是因为爱我才会变得疯狂。

  姑娘,清醒一点:他不是爱你,而是爱他自己。他不是悔过,只是想通过弥补你来减轻内心的罪恶。一个真心爱你的人,不会循环播放虚心认错屡教不改的剧情。

  “我爱你”,曾是沉甸甸的一诺千金,如今,却成了家暴者获得一次次谅解的免死金牌。

  听说过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么?当受害人面临生命的威胁时,会对加害人迎合、讨好,甚至赞美。你可以认为它是一种明哲保身。在中国,只有1%的受害人在第一次被家暴后选择报警。而拿起电话求助的人,往往已经历经了至少三年的家暴。

  有多少嚣张的豺狼,就有多少沉默的羔羊。他们看似立足两端,实则特别默契地搭建了一座禁闭岛,把多少罪恶都名正言顺的排除在了家暴的樊篱之外:以家务事的名义,以“我养你”的名义,以相爱相杀的名义。

  马丁·路德·金说,最大的悲哀,不是坏人的嚣张气焰,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当你选择沉默,我想告诉你:女人,你的名字不叫弱者!如果你愿意去呐喊——姑娘,法庭劝你离婚吧!(作者系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家事庭法官)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