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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海县检察院再次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
2017-04-28 14:30: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再次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奖牌。 

  2013年以来,东海县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创建文明单位的相关要求,始终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以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发展为本,以公正廉洁规范执法为基,强化法律监督,突出执法办案,重抓队伍建设。立足执法办案,全力打造“民生检察”,创新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精心实施“品牌检察”。繁荣检察文化,积极构建“人文检察”,大力实施文化育检、人才兴检、廉洁促检和科技强检工程,全面锤炼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队伍,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该院集体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表彰为江苏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办案工作区被省院确立为全省4个“规范化办案工作区”之一,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曾连续两届被评为江苏省省级“文明单位”。 

  编辑: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