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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先锋】从绿军装到红检徽,他使命在肩
2021-05-22 10:57: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作者:黄晓宁

  他从军18年,从学员到反坦克营营长,获评两次优秀机关干部嘉奖,在抗洪救灾、“东海七号”演习中荣立三等功;他从检17年,主办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类刑事案件共计1500余件,出庭支持公诉1400 余次,无一错捕,错诉和错不诉等问题,2019年被评为市公检法“办案有功人”、2020年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等,他就是东海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俞中平。

  转业不转志 退役不褪色

  刚穿上“检察蓝”制服,俞中平是个名副其实的“门外汉”,面对和军旅生活截然不同的工作环境,他没有丝毫懈怠,凭借着在部队磨炼出来的不怕吃苦的坚毅品质和不畏困难的拼搏精神,他白天忙于案件收发、总结报表、材料报送、笔录制作等事务性工作,晚上推掉一切休闲娱乐活动,刻苦钻研法律知识,挑灯夜战成为常态,甚至吃饭时、上下班途中的碎片时间也在记忆知识点。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顺利通过司考,在2009 年成为一名公诉人。

  “尽管离开了部队,但军旅岁月在我一生中刻下了永不磨灭的痕迹,我要始终保持军人本色,把军人坚韧不拔的优良作风带到检察工作中。”俞中平同志时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

  为大局服务 递司法温度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的机会,对你们而言,这是工作,但对我而言,却是给了我和公司再生的机会,我一定深刻吸取教训,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被不起诉人紧握着承办检察官俞中平的手说道。

  这暖心的一幕出现在2020年11月12日,俞中平对犯罪嫌疑人宣布不起诉决定的现场。东海县检察院受理青岛某有限公司、刘某涉嫌单位行贿案后,承办检察官俞中平对该案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认为该公司、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他并没有一诉了之,本着对涉民企刑事案件谨慎办理的原则,他前往涉案企业实地走访,并到当地公安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对该企业的经营规模、社会贡献、信用情况、犯罪记录等进行了全方位考察评估。经了解,该企业自2002年成立以来,累计投资资金1000余万元,营业面积13000余平方米,是当地的支柱企业。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解决就业近200人,年缴税金额300余万元,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刘某无失信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系初犯偶犯。

  结合刘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又综合考量刘某某所经营的企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贡献,俞中平及时向院检察委员会建议并报市院批准,最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我一定要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俞中平说道。

  老骥仍伏枥 初心犹未改

  在许多群众和同事眼中,已经54岁的俞中平完全可以卸下重担,承担一些简单的工作,但他没有选择退缩,而是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和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奋斗在检察一线。

  在办理李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时,通过全面审查500余份银行交易明细,对比住宿、航班信息等行程轨迹,绘制资金流向图等工作,锁定李某某案件之外的任某某、陈某某等4名被告人,及时建议侦查机关紧紧抓住资金流、票据流、人员流动轨迹三条线侦查收集固定证据。最终,任某某、陈某某等4人被分别判处三年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9万元。

  从手握钢枪到拿起法律武器,时刻牢记的是“为国家尽责、为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从风华正茂到两鬓斑白,永远不变的是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编辑:曹渝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