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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开展临界预防训诫 引导迷途少年悬崖勒马
2020-04-30 19:42: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作者:王欢

  4月29日,东海县检察院邀请市人大代表、办案民警依法对3名有聚众斗殴犯罪行为但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进行临界预防训诫教育,引导少年们迷途知返。未成年人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反省,并签署承诺书,取得了良好的引导教育效果。

  

  2019年1月,三名未成年人在明知龚某某(被附条件不起诉)携带工具与他人约架情况下,仍积极前往参与殴打他人,致被害人受轻微伤。因三名未成年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未将其作为聚众斗殴罪嫌疑人进入刑事程序。

  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后认为,三人在整个聚众斗殴犯罪中表现积极,其行为已涉嫌犯罪,只是因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追究刑事责任,且三人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行事冲动,法律意识淡薄,具有再犯的危险性。故对这三名未成年人开展临界预防工作,提前帮教,矫正不良思想,以降低未成年人涉罪风险。

  会上,检察官向三名未成年人宣读了《训诫书》,希望他们反思自己,提高法律意识;家长们也检讨了自己的教育方式,并表示今后会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办案民警分析了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危害性。市人大代表李健说:“三名未成年人正处于叛逆期,本质不坏,辨别是非和控制冲动的能力尚未真正形成,以后一定要提高自我管控能力,希望家长们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本次训诫会是东海县检察院首次针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也是东海县检察院在省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训诫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基础上首次开展的未成年人临界预防训诫活动。下一步,东海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未成年人引导和训诫教育工作,提前阻断、避免再犯,将临界犯罪边缘的未成年人引回正途,降低未成年人涉罪风险。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