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传洋涉嫌诈骗罪获判
2018-06-13 09:04: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2018年6月11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孙传洋(男,60岁,江苏省东海县人)诈骗罪一审获判:被告人孙传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