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志枝等4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获判
2018-10-31 16:10: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10月31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志枝等4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获判:被告人陈志枝(男,27岁, 广东省揭阳市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被告人殷佳音(男,36岁,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李春雨(男,46岁, 江苏省东海县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被告人李慧园(男,29岁, 江苏省东海县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