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7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孙军(男,40岁,江苏省灌云县人)、董叔永(男,44岁,江苏省灌云县人)、徐超(男,33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袁立听(男,29岁,江苏省灌云县人)、蒲发军(男,29岁,江苏省灌云县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经查:2010年11月左右,孙军、袁立听在灌云县伊山镇合伙经营财源理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对外开展介绍贷款及放贷业务,针对到期无法收回的贷款,被告人孙军曾多次组织被告人袁立听、徐超、蒲发军、赵云杰(另案处理)等人采取违法手段催讨债务,2012年4月和8月,孙军、袁立听、蒲发军、徐超等人因非法讨债分别被灌云县人民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为继续牟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孙军再次召集被告人徐超、袁立听、蒲发军、李同波(另案处理)、赵云杰、刘晓光(另案处理)、李康(另案处理)等人与被告人董叔永组成“地下执法队”,插手民间借贷纠纷,形成了以被告人孙军、董叔永为首,被告人徐超、李同波、袁立听、蒲发军、赵云杰等人为重要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于2013年3月至9月间,在连云区墟沟街道、云山街道等地多次接受他人委托、雇佣,通过限制人身自由、殴打、虐待、恐吓、侮辱以及滋扰、哄闹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向债务人讨债,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并从中获取10%-30%的提成作为收益,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该犯罪集团解散后,被告人孙军、徐超又纠集在一起,接受委托人雇佣,继续组织他人通过非法手段讨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