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范月明、苏良中盗窃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范月明(男,61岁,江苏省灌云县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被告人苏良中(男,57岁,江苏省宿城区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7月13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范月明、苏良中盗窃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范月明(男,61岁,江苏省灌云县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被告人苏良中(男,57岁,江苏省宿城区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