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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范月明、苏良中盗窃案一审获判
2020-07-20 18:10: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7月13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范月明、苏良中盗窃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范月明(男,61岁,江苏省灌云县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被告人苏良中(男,57岁,江苏省宿城区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