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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肖如光交通肇事案一审获判
2020-07-31 18:14: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肖如光交通肇事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肖如光(男,59岁,山东省郯城县人)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