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判决】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大龙合同诈骗、诈骗案一审获判
2020-08-19 15:54: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大龙合同诈骗、诈骗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徐大龙(男,37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