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判决】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玉初等3人聚众斗殴案一审获判
2020-08-24 12:01: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玉初等3人聚众斗殴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张玉初(男,35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王警卫(男,39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被告人王明生(男,39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