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玉初等3人聚众斗殴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张玉初(男,35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王警卫(男,39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被告人王明生(男,39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玉初等3人聚众斗殴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张玉初(男,35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被告人王警卫(男,39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
被告人王明生(男,39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