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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葛一凡等3人聚众斗殴案一审获判
2020-08-27 17:48: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葛一凡等3人聚众斗殴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葛一凡(男,39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被告人董苏北(男,47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被告人葛子孝(男,31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