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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关涛、马超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买卖身份证件案一审获判
2020-09-17 09:48: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关涛、马超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买卖身份证件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关涛(男,32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

  被告人马超(男,32岁,山东省郯城县人)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