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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冯永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审获判
2021-02-22 10:32: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冯永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冯永(男,31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