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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文生故意伤害案一审获判
2021-02-27 20:02: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文生故意伤害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陈文生(男,41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