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姚某某危险驾驶一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姚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异地协作结硕果 千里连线助“新生”
禁毒宣传进校园 法治护航青春“无毒”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暨检察开放日活动
共筑满意消费 检察在行动
东海县检察院新浪微博
东海县检察院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