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某、王某某开设赌场案一案获判:
被告人孙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告人王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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