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傅某某盗窃罪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傅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年关护民安 普法进集市
东海县检察院 学习贯彻“两会”精神 锚定方向勇毅前行
连云港市暨东海县2025年度检察工作汇报会召开
“普法暖冬行”精准发力 护航产业发展与未成年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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