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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题报告
2020-08-28 15:07: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东海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19日)

  自2017年7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在全国全面推开以来,东海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为根本,不断拓展新领域,至2020年4月,我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0件,发出检察建议90件,回复89件,均被行政机关采纳,未到回复期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终结审查2件,正在办理中3件。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破除陈旧观念,广辟案件来源渠道

  公益诉讼与传统的刑事检察案件来源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刑事检察案件只需坐等公安、监委移送,而公益诉讼案件需要干警改变传统观念,主动收集发现,否则将面临无案可办的境地,背离公益诉讼立法初衷。东海县院积极拓展案件渠道,积极从新闻媒体、刑事案件、群众举报、日常生活中捕捉、挖掘、发现线索。东海县桃林镇废旧机动车拆解公益诉讼案就是通过媒体报道发现的;非法销售添加药品成分保健品公益诉讼案是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某饭店非法排放油烟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是院干警在上下班途中发现的。

  二、加大办案力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我院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理念,加大对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东海县桃林镇报废汽车回收市场长期以来是当地的支柱性行业,解决了当地的就业问题,但其拆解过程中存在严重污染环境问题,被媒体多次曝光。我院查实后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依法提出检察建议,两家单位均已整改,污染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保证整改效果,院干警多次前往县桃林镇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积极跟进督促整改落实。我院办理的石梁河水库非法采砂公益诉讼案,有力促进了石梁河水库非法采砂乱象的整治。撰写的《石梁河非法采砂公益调研报告》引起了市、县领导高度重视,得到了市长方伟批示。该案被评为2019年度连云港市十大典型案例。

  三、聚焦民生热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民生问题事关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幸福感,保障民生民利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根本所在。我院干警在上下班途中发现某饭店油烟未经处理直接大量排放店外,严重污染周边小区环境,针对此情况我院立即展开走访调查,走访中发现附近居民也多次向12345政务热线举报,12345政务平台将群众反映的情况转至县生态环境局。为此我院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现涉案店铺已整改到位。一段时期内,我院办理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集中表现为销售的保健品中添加了药品成分,且案件呈高发态势,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危害,为此我院及时立案调查,向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东海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保健食品安全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了保健食品行业违法经营行为,营造了安全、可靠的保健食品经营环境。

  四、服务乡镇经济,助力地方社会发展

  2019年2月,县双店镇党委领导带队赴我院寻求公益诉讼法律方面的帮助,经调查了解系该镇双店村签订的一份承包合同存在问题,损害了国家利益,为此我院立即派干警前往该镇给予法律帮助,协助镇政府依法解决好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事后我院针对该镇政府对土地承包合同缺乏有效监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监管。该镇政府在接到检察建议后,对全镇的承包合同进行梳理,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进行整改,促进了该镇承包合同规范合法。

  五、立足四大领域,不断拓展服务范围

  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起步较晚,目前尚处于实践和探索中。我院在坚持做好法定公益诉讼四大领域案件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我院办理的“叫了个鸡”店招公益诉讼案,针对我县出现的违背公序良俗的非法店招向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促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对商户的店招进行排查,撤除了低俗店招。我院还针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不健全问题向县消防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有效维护了高层建筑公共安全。

  自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围绕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下了很大功夫,做了很多工作,在看到成效同时,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公益诉讼工作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益诉讼工作很大程度上存在“内热外冷”问题,检察系统重视程度较高,而系统外重视程度相对较低,各方面、各部门支持和配合做好公益诉讼工作、齐心协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局面还没有形成;二是有些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对公益诉讼工作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担心被公益诉讼会影响政府和部门的形象,对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三是从检察机关自身来讲,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面临发现案件线索难、赢得支持配合难、收集固定证据难,从事公益诉讼工作人员较少、力量薄弱;四是从事公益诉讼工作的人员自身素质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公益诉讼工作的需要;五是破坏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鉴定费用高,低则几十万,高则数百万。

  各位主任,各位代表,本次市人大视察,既是对我们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和鞭策,更是对我们的支持和关心!我们将以此视察活动为契机,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全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以检察工作的新成效,保障大局的新作为,服务群众的新境界,为全县高质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