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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有多样,这场普法宣传活动你来了吗?
2022-05-20 08:37: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作者:陈衍

  5月20日,为迎接即将到来的第29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东海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人民广场开展“为所有生命构建共同未来”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守护“水晶之都”青山绿水间的生物多样性。

  “我倡议:保护环境,保护生物。植绿护绿,美化环境。修复失地,丰富物种。生物是我们的好朋友,让我们行动起来,为所有生命构建共同未来……”检察官铿锵有力而又充满赤诚的倡议声回荡在活动现场,感染着在场的每一位群众。

  活动现场,检察官还通过布置展板、悬挂主题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生物知识,传播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公众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意识,更好地爱护自然、保护自然,并鼓励过往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共建和监督工作,共建美丽的生态家园。

  “生物多样性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定领域中的重要内容,公益诉讼的保护对象丰富,既有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也有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还有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

  普法现场,检察官引导群众通过“扫一扫”功能,识别

  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公益诉讼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检察官结合其中的10个典型案例,向群众进行现场宣讲与普法,提高了宣传的效率和覆盖面,让公众在指尖上就能熟悉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现场群众小李说:通过本次活动,我了解了什么是生物多样性、如何保护生物多样性,同时也让我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有了更多的认识和理解,我也将一如既往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与生态保护相关活动。

  本次活动共提供法律咨询30余次,发放宣传册100余份,普法宣传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下一步,东海县检察院将继续延伸宣传辐射面,送法进乡村,将法律服务送到寻常百姓家,主动当好法律知识的“宣讲员”,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东海县常年温和湿润,日照充足,四季分明,形形色色、千姿百态的生物和它们的生命活动构成了东海绚丽多彩、生机盎然的自然世界。在此,检察机关呼吁:人与自然是命运共同体,各种各样的生物与我们人类生活密切相关,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保护生物多样性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我们要承担起时代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使命,抓住机遇,携手并进,给物种保护带来更多的活力和支持,以实际行动为开创生物多样性的新局面努力奋斗。

  生活贴士

  一、什么是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及其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综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它们所拥有的基因以及它们与其生存环境形成的复杂的生态系统。通常包括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组成部分。

  二、“生物多样性日”的来历?

  基于公众教育和民众对生物多样性的认识的重要性,联合国大会于2000年12月20日通过了第55/201号决议,宣布每年5月22日,即《生物多样性公约》通过之日为--国际生物多样性日。

  三、如何保护生物多样性?

  1.关注生态环境。关注环境质量、自然生态和能源资源状况,了解政府和企业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学习生态环境科学知识。

  2.节约能源资源。合理设定空调温度,人走关灯,用完电器及时关闭电源,多走楼梯少坐电梯,节约用纸,按需点餐不浪费。

  3.践行绿色消费。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尽量购买耐用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扥个,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

  4.选择低碳出行。外出优先不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

  5.分类投放垃圾。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按分类标志投放各类垃圾,不乱扔、不乱放。

  6.减少污染产生。不焚烧垃圾、秸秆,不燃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少用化学添加剂,少用化肥农药。

  7.呵护自然生态。爱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保护野生动植物,不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不购买、不使用野生动植物制品,拒绝食用野生动植物。

  8.参与环保实践。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传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编辑:朱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