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5月10日,东海县检察院对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妇联代表、辩护人、侦查人员应邀参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两起案件的基本情况,分析涉罪未成年人李某、张某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案发后退赃、退赔等情节,并结合社会调查结论,综合阐述了检察机关拟对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分别作出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随后听证员就作案动机、家庭监管、平时表现等向涉罪未成年人及家长补充发问。
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听取各方陈述后,经充分讨论评议,一致认为李某、张某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具备家庭监护条件,同意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从宽处理决定。针对两名涉罪未成年人存在认知偏差、家长监护不力的情况,与会人员指出监护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监管教育,并提醒李某、张某要敬畏法律、珍惜机会,做积极向上、回馈社会的好青年,鼓励张某积极备考,争取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最后陈述环节,李某、张某均表示会珍惜这次机会,改过自新,家长也表示会加强监管教育,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后续帮教工作。
举行涉罪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会,是检察机关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探索,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东海县检察院将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制度的重要作用,有效提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