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6日,东海县委书记朱国兵同志在《东海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报告》上做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县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对进一步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提出要求。
朱国兵书记批示:县检察院在依法查处渎职犯罪的同时,积极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在推动制度建设、防范犯罪风险、服务县域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县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重大决定,是扼制乱作为、不作为及一些苗头性问题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统一认识,牢固树立监督就是保护的理念,大力支持检察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东海法治化进程。
为贯彻落实省院刘华检察长对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的报告》的批示精神,大力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东海县检察院向县委专题报送了《东海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报告》,从强化高站位推进、联动合力化监督、完善制度化保障、注重实效化监督等四个方面进行总结和提出建议,积极争取县委对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大力支持,强力塑造行政检察监督“东海样本”特色工作品牌。
近年来,东海县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中央全会精神和省市院部署,紧密结合县情实际,从组织建设、机制设计和实际运作入手,扎实稳妥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在县委和市院的领导下,主动争取人大的支持,推动出台了五个规范性文件,完善了“三层级联动建设”,设立了“三大联系平台”,建立了“五项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较成熟的“五三三五”工作模式。共审查行政执法信息5720条,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5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2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件23人,对于扼制行政违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的成效。相关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省院《简报》等刊发。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被东海县委列入2016年全县“十大民生实事工程”、评为全县首届“法治典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