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东海县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联合我院青年志愿者,带领被帮教的五名不捕、不诉未成年人来到东海县光荣院开展义务活动,慰问光荣院里的孤寡老人,给老人们送去关爱和帮助,受到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正值大地回暖、万物欣欣向荣之际,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的检察官抓住这个“学雷锋纪念日”的时机,组织正在帮教的5名未成年人到光荣院开展敬老爱老活动,并提前沟通了活动细节,做了精心的准备。当天下午,检察官们带着水果和5名未成年人一起来到了东海县光荣院。这里所居住的老人都是曾参加过革命战争的老年人和遗孀,最年轻的60岁,最年长的有80余岁。几名未成年人带着事先准备的抹布和指甲剪,提着水果到老人房间看望老人。有的给老人递上水果,有的帮老人打扫房间,有的询问老人是否需要修剪指甲……在自由交谈的时间,孩子们都认真聆听老人们讲述改革开放前的个人经历,以及改革开放后社会的进步,令未成年孩子们了解到今天的幸福来之不易,要珍惜眼前的生活,用劳动改变命运。他们的善举和爱心不仅使老人们感受到了家一般的温暖,也让他们通过实践活动体会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如何用实际行动去回报社会、敬重老人、感恩父母,引导他们走向正途,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此次敬老爱老活动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法律意义。通过敬老爱老活动,使帮教未成年人融入社会活动中,用亲身经历和实际行动去回报社会,比口头说教更具有实际意义和感化力,不仅深化落实了“五字”帮教法,而且也是未成年人帮教形式上的不断探索和有益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