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人金某远,男,19**年12月出生,无业。
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期间,被告人金某远以牟利为目的,在其住宅西侧院内的简易厂房中,使用数控机床非法制造钛合金材质的气枪配件“气室”(以下简称“钛管”)。被告人金某远明知其加工、制造的“钛管”被用于组装枪支,仍在淘宝网、拼多多等电商平台、“风云打猎”等枪支爱好者论坛发布“钛管”产品信息、出售“钛管”的广告,并通过拼多多、淘宝、微信、论坛及Te1egram等国外聊天软件和买家联系,使用微信、支付宝转账进行资金结算,通过寄递渠道出售“钛管”共计120余件,非法获利人民币55000余元。经鉴定,其制造、销售的“钛管”认定为枪支散件。
【履职过程】
2021年1月18日,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金某远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依法提起公诉。2021年3月23日,东海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金某远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判处金某远有期徒刑四年,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5300余元,并没收违禁品和犯罪工具。该判决已生效。
(一)积极引导侦查,完善证据链条。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该案存在以下问题:1.该案系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制造、买卖枪支犯罪。被告人金某远与买枪人员之间均是线上联系,证据较为单一,导致案件证据链条无法形成闭环。2.因为本案系福建省邵武市公安局在查办方某非法持有枪支案中案发,但本案无该案的扣押笔录、鉴定意见,现有证据尚不能证明方某从金某远处购买钛管被用于其组装枪支。3.金某远犯罪行为定性存在问题。侦查机关认为金某远的行为构成买卖枪支罪不准确。
针对上述问题,为夯实证据、厘清案件事实,检察机关作出如下工作:1.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依法调取比对金某远与买枪人员联系的淘宝、拼多多、微信等账号、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并结合部分扣押材料和鉴定意见等证据,形成了可以互相印证、完整的证据链条。经公安机关侦查,新增加了9起被告人金某远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的事实。2.检察机关建议侦查机关补充方某非法持有枪支案的扣押笔录及对枪支进行鉴定的意见。在本案开庭之前,侦查机关成功调取方某非法持有枪支案中的扣押笔录及对枪支进行鉴定的意见,证明方某从金某远处购买的钛管被其用于组装成枪支,说明金某远用数控机床批量加工制造、销售的“钛管气室”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而非孤例。3.侦查机关移送的罪名为非法买卖枪支罪,根据在案的证据,犯罪嫌疑人金某远不但有买卖的行为还有制造的行为,因此,应当定性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最终通过不断完善证据链条,促使被告人金某远认罪,交代全部犯罪事实。
(二)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和控辩协商制度。承办检察官及时向犯罪嫌疑人送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并阐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其量刑产生的重要影响。在辩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辩护人详细说明了本案的犯罪事实、法定刑、起点刑及相关量刑情节,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得到犯罪嫌疑人与辩护人的认可。三方就控辩协商和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过程制作了同步录音录像。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金某远承认指控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得到了法院判决认定。
(三)将追赃工作贯穿办案始终。审查起诉期间至庭审期间,东海县检察院在依法从严打击枪支犯罪案件的同时,注重违法所得的追缴,促成被告人近亲属当庭主动上交违法所得5万余元,检察机关亦提出从宽量刑建议,得到了东海法院的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四)向邮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针对案件反映出的跨区域寄递枪支,相关单位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未严格落实等监管问题,东海县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1月29日,向东海邮政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邮政管理部门建章立制强化安全监管,堵塞快递行业管理漏洞,邮政管理部门及时制定相关措施机制,加强行业监管。后又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提升了寄递行业违禁品防范治理能力。
【亮点意义】
(一)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依照证据裁判规则,依法引导侦查机关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做到精准打击犯罪。本案系网络犯罪,犯罪嫌疑人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跨区域非法买卖枪支案件,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困难,遗漏部分犯罪事实和关键证据,检察机关根据犯罪手段特点和社会危害性,通过引导侦查,深挖彻查,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完善证据锁链,在办案中发挥审前主导作用,实现了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不枉不纵,依法精准打击严重犯罪行为,确保案件质量。
(二)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要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该严厉打击,但经过检察机关释法说理工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认罪认罚积极接受法律处理,并积极退赃挽回损失。检察机关应当落实当宽则宽的刑事政策,让其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善意和公正,有利于其接受改造,减少社会对立面。
(三)自觉深化检察能动履职,推进社会治理。非法持有、买卖枪支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险性和安全隐患,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针对个案中发现非法寄递枪支涉及到行业监管漏洞,经过走访调研,查找案件背后深层次、根本性原因,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严格履职,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完善治理机制,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应和变“我管”为“都管”的长效态势,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