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从"问题少年"到大学生 一张录取通知书背后的故事
2018-08-29 15:49: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丹东8月28日电(记者赵铁龙刘键通讯员郭芷余胡卫卫)“我的录取通知书到了,请姐姐替我拆,太感谢你们了!”8月10日上午,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未检部办公室内,一个略显稚气的男孩走了进来,拿着大红“录取通知书”快递,对检察官们说。

  “这个神圣的时刻,还是由你自己来开启吧,我们一起分享。”在3名未检检察官面前,男孩有些腼腆地撕开了红红的喜庆快递,一张高校录取通知展现在大家面前,上面清晰的写着:田立同学,你已被XX学院录取,建筑室内设计专业……

  红红的学院印章,院长手写的名字,是录取通知书,没错!孩子的眼角瞬间湿润,去年发生的事情一幕幕展现在眼前。

  这个男孩名叫田立,去年夏天在商场购物时与他人发生口角,16岁的他冲动之下用拳头将对方眼睛打成轻伤。之后对方多次拒绝他和家人的道歉,一定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未检检察官们通过讯问了解到,田立在一家重点高中就读,即将升入高三参加高考,成绩虽不出众,但本人有明确的求学目标,十分希望考上大学。他的母亲向办案的未检检察官哭诉:“孩子眼看明年就要高考了,他是一时冲动才打人的,求求你们帮帮他吧。”

  可怜天下父母心!家长的期盼和孩子的悔过让未检检察官们对这个案子更加谨慎,仔细审查卷宗后,检察官发现被害人对事件引发和矛盾激化也存在过错。在听取被害人意见的时候,未检检察官充分地释法说理,同时为他们良性沟通搭建桥梁,及时让田立及家人对被害人赔礼道歉,使双方关系逐渐缓和。经过未检检察官的说服,被害方接受了道歉和赔偿,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并在签订了和解协议书。最终,本案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田立重返校园,继续读书。

  如果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就结案了,但是对于未成年人案件,不起诉只是帮扶教育工作刚刚开始。不诉后,未检检察官们本着“育人正身”的理念,时刻关注这个孩子回归校园后的情况和心理变化。

  去年11月,在与田立一次谈心过程中,发现田立出现明显的厌学情绪。原来,在对被害人的经济赔偿后,使本不富裕的家庭经济上产生很大的负担,自己有很强烈的愧疚感。同时,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他学习经常分心,使得一段时间学习精力不集中,对即将到来的高考产生为难心里,甚至想放弃,要出去打工挣钱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

  怎么办?在征得他及家人同意的情况下,检察官们有针对性的对他做了一次心理测评。测评报告显示,他有学习焦虑和自责倾向。对此,检察官们先对其父母进行亲职教育,希望通过修正他们的教育方法,提升孩子的自信心。

  检察官们了解到田立的体育非常好,在运动会上为班级赢得多项荣誉。对他进行心理疏导时,便从这个角度入手,对其优点进行正面评价和鼓励,促其扬长避短,恢复自信,同时帮助他认识和理解高考的重要性,分析他目前成绩在高考中的利弊,促使他安心学习,坦然面对高考。在检察官的多次帮教下,田立逐渐放下心理包袱,重拾信心。

  不仅如此,在不影响他学习的情况下,检察官们还为其安排法治教育课程,要求他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定期汇报思想和学习情况……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检察机关和学校、家庭的共同帮教下,田立以崭新的姿态面对生活,以坚定的信心迎接高考,最终金榜题名。(田立为化名)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