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工作总体情况
1.受理。共受理审查逮捕86件107人,同比分别上升6.17%、下降15.08%;共受理审查起诉273件381人,同比分别下降4.55%、18.76%。
2.逮捕和起诉。经审查,共批捕69件76人,同比分别下降15.85%、37.19%;共决定起诉206件281人,同比分别下降14.88%、30.79%。
3.不捕和不诉。不批捕33人,同比上升94.12%,不捕率为30.28%,同比增加17.96个百分点;决定不起诉128人,同比上升70.67%,不起诉率31.3%,同比增加15.71个百分点。
4.判决。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269人;生效无罪0人,占生效判决总数的0;不负刑事责任0人、免予刑事处罚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