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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兖州区:念好“三字经”促进检警协作
2022-12-29 12:27:00  来源:检察日报

  日前,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会商研讨两起刑事案件。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官了解案情后,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下一步侦查方向等与公安干警进行深入交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这起案件虽然是向被害人索要财物且造成了轻微伤后果,但从现有证据看是基于争强好胜而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的行为,不宜认定为抢劫罪,更符合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接下来要重点查实犯罪故意,同时充分考虑被害人家属的情绪,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首先应当认定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而从本案现有证据看,犯罪嫌疑人驾车碰撞前方车辆的故意并不明显,视频显示其有急打方向盘的行为,认定主观故意的证据不够充分,还需要进一步查证。”

  自2022年2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兖州区检察院坚持念好“三字经”,推动办公室工作实质化运行。目前,该院已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10件,召开联席会议12次,参与会商案件18件,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和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所谓“三字经”,一是在“深”上出实招,主动履职发力。比如细化分类标准,建立工作台账,科学评估案件性质,开展分类指导。特别是对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该院检察官积极推动刑事和解,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速裁程序优势,实现全过程监督、全流程管控,为公安机关深入挖掘证据指明方向。

  二是在“合”上做文章,构建联动机制。该院选派员额检察官常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不断加强介入力度,强化检警“侦捕诉”衔接,特别是对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采取提前介入、座谈会商等方式,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检警在共享信息中加强协作沟通,形成合力;员额检察官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建议,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监督与指导。

  三是在“学”上求实效,提升办案能力。如开展检警同堂培训,统一办案理念与执法司法标准,共同探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全方位提升检警协同作战素养。同时,该院注重强化类案指导,要求检察人员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新型案件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刑事政策等方面的研究,组织检警开展实务交流,在协作配合中各展所长,就办案中发现的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以及侦查取证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程序瑕疵进行探讨,提升履职效果。

  (本报记者匡雪 通讯员李文莹 颜莹)

  编辑:朱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