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4日,在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通过电子表决器等方式,对何素红检察长与会所作的《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了投票表决评议。《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顺利获得大会表决通过。投票评议结果如下:
赞成290人,反对11人,弃权9人,通过率93.55%。
2020年1月4日,在东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县人大代表通过电子表决器等方式,对何素红检察长与会所作的《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了投票表决评议。《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顺利获得大会表决通过。投票评议结果如下:
赞成290人,反对11人,弃权9人,通过率9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