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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6年度东海县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7-03-22 16:38: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作者:江苏东海检察院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东海县检察院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二部分 东海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东海县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全县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掌握社会动态,参与深化治安综合治理;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和检察员;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深入学习贯彻政法工作会议特别是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
  深刻把握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通过分管领导带头,部门跟进,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院的部署要求上来,提高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二、围绕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工作责任落实。
  结合会议精神和市院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领导素能培训班通知,分管领导要尽快组织各部门与市条线部门对接,围绕主责主业,明确核心业务数据指标、明确年度争创目标,继续保持司法办案工作在全市的领先水平;积极稳妥地做好检察体制及机制性改革,继续深化提升既有的“五项检察改革”,积极保持常态化运行,充分发挥改革效应,突出重点,做好认罪认罚从宽机制改革,健全与东南大学等高校的合作共建,联合成立课题组,引入专家咨询论证和指导,立足检察实务,在高平台、高水平上集全院之力做好重点检察改革,以改革带动全面工作上台阶。
  三、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工程,突出加强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党性修养为核心,以“固定学习日”、“党员集中活动日”为抓手,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者型检察官”为载体,以丰富党总支、工会、共青团的组织活动为内容,全面打造书记抓党建、抓队伍“先锋工程”;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贯彻加强党组自身建设的有关《条例》《意见》,发挥好班子集体在整体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做表率、保落实的标杆作用。强化素能强基工程,继续实施科技强检硬件工程,推进基础设施和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以“互联网+检察工作”为平台,提升检察科技化信息化水平;继续实施业务素能软件工程,开展“实务+实战”专题培训和岗位练兵;以检校共建为纽带,提升检察理论研究软实力;以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培养业务骨干和检察专门人才,全力提升干警公正司法业务水平。强化党风廉政保障工程,严格执行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压实“两个责任”。着力于“五个抓手”即:分解运行一份“廉政责任清单”;规范实施一套检察管理制度体系;健全深化一套司法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强化落实一个督查——考核——问责刚性机制;延伸优化一条从优待检服务链条,强化组织关怀和组织帮助,营造风清气正、心平气顺的创业生态和成长空间,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有18个,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刑事执行检察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司法警察大队、案件监督管理科、纪检监察室、行政装备技术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派驻温泉检察室、派驻白塔埠检察室。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1、编制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全县总体工作部署,积极支持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财政目标,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约束和激励机制,提高预算支出绩效,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控制和降低运行成本,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2、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厉行节约原则。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保证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2)零基预算原则。预算安排不受往年基数影响,在核实单位人员、资产等情况基础上核定各项支出,增加预算透明度,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3)科学精细原则。编制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及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突出重点原则。预算安排分清轻重缓急,做到有保有压。
  第二部分 东海县检察院部门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东海县检察院部门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东海县检察院 部门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349.2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减少) 117.6 万元,增长 9.5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其中:人员工资增长206.3万元。
  (一)收入预算总计1349.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 1349.2 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949.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84.8   万元,增长 24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40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67.2   万元,减少 14.5 %。主要原因是自侦案件罚没减少
  (二)支出预算总计 1349.2 万元。包括:
  2.公共安全(类)支出 1349.2 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17.6   万元,增长 9.5 %。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312.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124.6   万元,增长 10.5   %。主要原因是1312.2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   3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7万元,减少   15.9 %。主要原因是罚没收入减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1349.2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49.2 万元,占  70.35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400     万元,占  29.65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检察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 1349.2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312.2       万元,占  97.2     %;
  项目支出        37     万元,占  2.8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349.2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 117.6 万元,增长 9.5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检察院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349.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17.6 万元,增长9.5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  1349.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117.6 万元,增长 9.5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检察院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312.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889.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5.8、津贴补贴366、奖金19.6、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31.2、绩效工资116.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8.6、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72.6、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350.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3、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7、电费45、邮电费6.5、取暖费、物业管理费40、差旅费42、维修(护)费20、租赁费、会议费11、培训费18.87、公务接待费19.9、专用材料费5、劳务费5、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16.25、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48、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 40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67.2 万元,减少 15.9 %。主要原因是罚没款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949.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4.8万元,增长 24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949.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683.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5.8、津贴补贴367.6、奖金19.7、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60.3、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0.3、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72.6、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93.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3、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7、电费45、邮电费6.5、取暖费、物业管理费11、差旅费28、维修(护)费15、租赁费、会议费5、培训费5、公务接待费1.9、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8、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93.2万元,比2015年减少 34.4 万元,降低 16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东海检察院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9.48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71.2 %;公务接待费支出 19.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8.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本年数小于(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   49.84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49.84 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公车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9.9 万元,本年数小于(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节约。
  东海检察院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11   万元,本年数小于(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节约。
  东海检察院部门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 18.87 万元,本年数小于(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节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编辑:王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