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东海县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学标等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东海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员尹小龙、尚春波、袁帅出庭支持公诉。
起诉书指控:2012年5月至2017年8月,被告人马学标等人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在东海县桃林镇石埠街,以东海县兴村富民农村经济信息合作社、东海县兴村富民植保服务专业合作社的名义,采取散发宣传单、宣传册、广告牌展览、拉存款给予提成等手段向社会公开宣传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吸收周边群众为合作社社员,并许诺以6%至12%的年化收益率,向其非法吸收资金,金额累计1.5亿余元,对外放贷600余万元,造成损失2000余万元。
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庭审前,出庭成员就出庭的事项作了充分准备,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精心制作的讯问提纲、举证提纲公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并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预判,针对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护点作出充分应对,提前做好论证、答辩等各项准备工作。
在庭审中,针对部分辩护人提出的无罪辩护和非法证据等问题,公诉人对7名被告人分别进行单独讯问和补充讯问,并以PPT的方式分组向法庭出示吸储地点、会议记录、公开宣传材料、分红数额、司法审计报告等物证、书证和证人证言,直观地向法庭展示了各被告人合谋、对外公开宣传、及分红的犯罪过程,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部分人大代表、投资参与人及群众参与旁听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