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上午,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乔某某等五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一案在东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东海县检察院检察长何素红出庭支持公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媒体等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过程。以被告人乔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犯罪的案件系省公安厅、市“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批重点挂牌督办案件。
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以来受到高度重视。经审查,2017年以来,被告人乔某某为敛财和扩充势力,以开公司名义招收多人作为小弟,制定组织纪律及家法,形成以乔某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四次实施或参与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犯罪,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其中在东海县某中学等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庭审前,公诉人就出庭的事项作了充分准备,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精心制作讯问提纲、举证提纲、公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并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预判,提前做好论证、答辩等各项准备工作;庭前会议中,与承办法官、辩护人案件证据问题积极沟通。
庭审中,何素红检察长就被告人乔某某等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并对犯罪情节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发表了公诉意见,认为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相应罪名、根据各自犯罪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乔某某组织恶势力集团指使成员强拿硬要未成年人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且指使成员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实行数罪并罚。
今年以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是检察院工作的重要部分,检察长带头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更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此类案件的办理,需要司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加强惩治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建设。此案的公开开庭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