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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垒盗窃案获判
2019-11-07 15:46: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近日,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盗窃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刘垒(男,38岁,安徽省萧县人)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