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付强贪污、受贿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付强 (男,1983年生,江苏省东海县人,原东海县黄川镇建筑管理服务所所长)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8月26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付强贪污、受贿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付强 (男,1983年生,江苏省东海县人,原东海县黄川镇建筑管理服务所所长)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