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德芹、周万家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伪造企事业单位印章等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陈德芹(女,48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周万家(男,30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近日,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德芹、周万家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伪造企事业单位印章等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陈德芹(女,48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周万家(男,30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