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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疏导助力附条件不起诉帮教
2018-05-07 15:48: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作者:郭艳

   2018年4月29日,在东海县未成年人指导中心心理疏导室内,面对心理辅导老师温和细致的心理疏导,两位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终于放下了心理的包袱,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同时也预示着这个有针对性的帮教方案取得了预期成效。


  未检检察官在这个月的例行帮教中接连发现两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存在较为明显的心理问题。“我对不起被害人,也对不起自己的父母,当时发生的场景老是出现在脑海中,我连睡觉都在想这件事情……”小王在与小伙伴在水中玩耍时,由于疏忽大意致小伙伴跌至深水区溺亡。案发后小王的家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并取得了谅解,我院依法对其附条件不起诉。但在最近的帮教考察中发现,小王对被害人的内疚非但没有消除,反而越来越重,有时候夜里都睡不好觉。而另一名未成年人则为家庭琐事苦恼。“他是我的爸爸,却对我不管不问,还把我的电话拉到了黑名单,我很怨恨他。”小李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移送审查起诉。但由于年龄小,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被我院附条件不起诉。小李父母离异,父亲再婚,现在父亲拒绝支付其抚养费且无法联系上其父亲。小李之前就是暴力犯罪,且其年龄尚小,如不进行正确引导,如在冲动之下再次实施暴力行为将产生无法挽回的局面,也使帮教工作功亏一篑。

 

  针对两位涉罪未成年人存在的心理症结及再犯罪倾向等情况,未成年人检察部及时启动心理介入机制,专门邀请了东海县未成年人指导中心的专业心理老师为二人进行心理疏导。在分别近一个小时“一对一”的心理疏导过程中,心理老师通过沙盘疗法及谈话沟通的方式,小王和小李对心理老师敞开心扉,说出心理的顾虑和担忧,并对自己的行为诚心悔过。 

  同时,根据两个人不同的情况,检察官也及时调整帮教方案。对小王,让其在之后的考察内,不要再深入分析其犯罪成因及感想,更多地让他体会生活的感悟,走出犯罪的心理阴影。对小李,更多地从其家庭入手,帮助其索要抚养费,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用亲情感召的方式更好地帮助其直面所犯下的错误,实现帮教效果。 

  近年来,东海县院未检科在做好未成年不捕不诉帮教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帮教新模式新方法。除“五字”帮教法之外,在帮教中还积极引入心理介入机制,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试、心理干预及心理矫正,化解涉罪未成年人心理障碍,更好地巩固帮教效果,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