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日,东海县检察院召开对强制隔离戒毒执法的检察监督新闻发布会。新华网、江苏法制报、江苏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应邀赴东海县检察院派驻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检察室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东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素红对媒体提问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检察机关要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司法监督制度。”东海戒毒所是一个规模较大的戒毒场所,在所强戒人员多达1000余人,这涉及到对强戒人员的集中管理、权益保障以及相应执法权的运行。因此,检察机关的监督不可或缺,更不能缺位。2015年,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主动引入了检察监督制度,全力配合东海县检察院在所内设立“派驻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行政检察室”。
“执法权的运行边界扩展到哪里,监督权就延伸到哪里,检察监督走进东海戒毒所正是基于上述思考。” 检察长何素红在回答新华网记者提问时如是说。随后,检察长何素红还就媒体关注的派驻检察室检察监督工作的具体流程、主要监督内容、监督方法、取得成效等分别作了简要回答。
新闻发布会上,检察长何素红还表示,该院在东海戒毒所的检察监督工作之所以取得较好的成效,离不开省、市检察院和省司法厅戒毒局的大力支持。今后派驻检察室将进一步深入持续地做好检察监督工作,不断促进东海戒毒所戒毒矫治工作的规范化,提升民警文明执法程度,维护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提升戒毒执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