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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办案故事】“未”爱暖心 让法律更有温度
2019-05-16 16:25: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每个人在青春前行的道路上,都需要一位护航者和指引者,作为一名女性检察官,李守华把这个重任和检察官的神圣职责连在一起,用女性的细心和温柔默默地为涉罪未成年人“护航青春”。在她的呵护下,从2012年以来,已被附条件不起诉的60名未成年人均没有出现违反考察规定被起诉的情况,在考验期满后已对36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且回归社会后无一人重新犯罪,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守华检察官365天如一日,用心、用情、用法在平凡的岗位默默地耕耘着。2月底,一个父亲死亡、母亲改嫁的高三学生张某盗窃案移送到东海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引起李守华的高度重视,因为高考再即,案件的审理可能影响学生的高考复习,她立即着手审查案件。原来,寒假期间张某在同学家玩耍,乘王某熟睡时将其价值5800元的黑色苹果X手机偷走,警方接到报警后将其抓获归案。张某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且称自己手机之前也被偷过,这次“拿”别人手机不应受到追究。

  李守华在第一时间与张某的老师取得联系,电话里老师感叹说:“这孩子平常学习成绩和表现都不错,到这个节骨眼却出了这样的问题,真是可惜。”老师的话,更让她想起了自己当年参加高考的情景,十年寒窗苦读,只为一朝高考圆梦。高考对每个学生来说,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此时距离“小高考”仅剩一个多月的时间,于是她决定先在外围对该案审查,等到张某参加“小高考”后再进行讯问。她的想法得到了院领导的支持,同时通过学校告诉孩子安心复习迎考。

  经调查,张某年幼时父亲去世,母亲改嫁,跟随爷爷奶奶长大,因缺乏父母的关爱和引导,其本身存在一定自卑心理,同时又具有攀比心态,是其实施盗窃的诱因。又因张某未满18周岁,系初犯,案发后手机已发还被害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且取得受害人谅解,李守华检察官初步的审查意见是作不起诉处理,讨论案件时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为了更好地教育张某,李守华在宣读不起诉书时,召开一个由检察官、学校老师、受害人、张某爷爷奶奶组成的帮教座谈会,那天的会开得很成功,窗外晴朗的天空似乎在昭示着张某将获得新生。

  张某承受着高考和涉嫌犯罪的双重压力,为帮助他摆正心态,重拾高考信心,具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李守华决定给他沉重的心情减压。她多次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对张某开展心理抚慰和开导,帮助其舒缓情绪,以平和的心态认真学习迎接高考。

  “未检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温暖每一位未成年人的心。”李守华检察官常常说。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