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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办案故事】“9000多亩农作物颗粒归仓啦”——依法变更强制措施解涉罪民营企业家燃眉之急
2019-10-31 17:52: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作者:相婷婷 李依飞

  秋末的中原大地,稻穗低垂,高粱林立,豆粒饱满,丰收气息浓厚。

  在河南省长葛市的一处田间地头,几位来自于江苏省连云港市和东海县两级院的检察官面露喜色,长葛市某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王某某快步上前握住来客的手,“这9000多亩农作物都能正常收割、销售啦,合作社175名社员的土地租金绝对可以保障到位,谢谢你们……”

  谢从何来?事情还得从今年5月14日说起,44岁的王某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长葛被河南警方抓获,因主要犯罪地点在连云港市东海县,遂移交给东海县公安局,涉案金额100余万元。王某某同日被该局刑事拘留,6月19日被东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羁押于东海县看守所。

  今年8月,王某某的辩护律师向东海县检察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经初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无前科,积极认罪悔罪,并主动提出愿意退回违法所得并补缴相关税款,尽力挽回国家税收损失。检察官遂联系公安机关承办人,协助他的近亲属退回了相应违法所得并补缴税款32万元。

  与此同时,东海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原来,王某某是长葛市一家远近有名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懂技术、善经营,日常主要负责运营、销售等事务,在当地口碑较好。因涉嫌犯罪羁押在看守所后,合作社已出现土地租金拖欠、农作物无法正常收割、销售等问题,眼看着秋收旺季即将到来,175名合作社社员也是心急如焚,情绪波动。

  在此期间,检察官们又多次赴公安机关,共同就犯罪嫌疑人经营的种植合作社的土地托管协议、农产品购销合同、土地作业协议进行细致研究,并听取了现阶段侦查机关的意见。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是初犯,积极悔罪,并尽力补缴税款到位,前期证据也已固定扎实,因此不予羁押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因此,8月6日,东海县检察院依法向县公安局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公安机关次日即采纳了东海县检察院建议,为王某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回到长葛后,王某某重拾合作社各项管理工作,积极组织9000多亩农作物的秋收,进展顺利。10月17日至19日,连云港市检察院、东海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赴长葛进行实地回访。合作社社员们纷纷围拢上来,“由于王总的‘及时回归’,我们合作社又活泛起来了,大豆已经颗粒归仓啦,几千亩高粱也在收割中,接下来就是好日子了……”

  检察官们趁此机会,将合作社的主要管理人集合到了一起,就这个案件,向他们说明企业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点,也让他们了解检察机关关于保护非公经济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希望他们把握机遇、守法运营。王某某再次表示一定会履行取保候审阶段的法律义务,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在此前提下把合作社的经营搞得更好,让社员们安心、获益。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