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逮捕工作总体情况
1.受理。共受理审查逮捕81件126人,同比分别减少4.71%、上升32.63%;共受理审查起诉286件469人,同比件数下降11.18%、8.75%。
2.逮捕和起诉。经审查,共批捕81件121人,同比分别上升14.08%、55.13%;共决定起诉241件405人,同比分别下降2.82%、上升16.05%。
3.不捕和不诉。不批捕17人,同比下降22.73%,不捕率为12.32%,同比减少9.68个百分点;决定不起诉69人,同比下降36.7%,不起诉率14.14%,同比减少9.2个百分点。
4.判决。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284人;生效无罪0人,占生效判决总数的0;不负刑事责任0人、免予刑事处罚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