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掉下来的馅饼,很有可能就是将你送上“不归路”的陷阱。近日,东海县检察院办理了一件用闲置银行卡牟利构成犯罪的案件。
事情要从2021年说起,陶某从好友宋某处得知一快速轻松赚钱的方法:将银行卡绑定赌博网站,按照网站要求将收到的赌资转移到指定银行账户。于是,便以做淘宝生意需要大额进出流水为由,说服亲朋好友帮忙办理银行卡、手机卡,借其使用,同时承诺“好处费”。
宋某将借来的银行卡全部转给陶某操作使用,仅一个月,宋某便从陶某处获利11000元。这让宋某尝到了甜头,宋某干脆按照赌博网站的方法,自己单干了起来。他找到好友夏某,让夏某办理银行卡、手机卡供自己在赌博网站转移涉嫌违法犯罪的资金,以获取非法利益……就这样,宋某前后共计转移赌资近900余万元,获利23000余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当宋某沉浸在这种不劳而获的快感中时,夏某就因为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而自己也被东海县检察院以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花样繁多,不断翻新,广大群众要保持高度警惕,妥善保管和使用实名办理的银行卡、手机卡等,切莫因贪图小利而出租、出售和转让,这极有可能导致个人信用和财产受损,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让自己陷入“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