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20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二、收入预算总表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依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全县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掌握社会动态,参与深化治安综合治理;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和检察员;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检察工作一部、检察工作二部、检察工作三部、检察工作四部、检察工作五部、检察工作六部。2017 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
预算单位共计 1 家,具体包括: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本级。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2020 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工作任务:绕主责主业,明确核心业务数据指标、明确年度争创目标,继续保持司法办案工作在全市的领先水平,进一步抓好工作责任落实。结合会议精神和市院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领导素能培训班通知,分管领导要尽快组织各部门与市条线部门对接;积极稳妥地做好检察体制及机制性改革,立足检察实务,
在高平台、高水平上集全院之力做好重点检察改革,以改革带动全面工作上台阶。
工作目标:检察工作整体居全市前列,力争全省有位次、全国有影响,全力争创“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第二部分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01表-公开12表附后(共12张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2035.5 万元, 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 262.84 万元,增减少
11.44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035.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035.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035.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2.84 万元,减少11.44 %。主要原因是19名转隶人员相关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总计2035.5 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 1944.59 万元,主要用于……。与上年相比减少245.37 万元,减少 11.2 %。主要原因是19名转隶人员相关经费减少。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0.91 万元,主要用于……。与上年相比减少17.47万元,减少16.12 %。主要原因是19 名转隶人员相关经费减少。
3.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03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64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是19名转隶人员相关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43.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安排项目。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预算数为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预算合计 2035.5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35.5 万元,占 1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 万元,占 0 %;
其他资金 0 万元,占0 %; 上年结转资金0 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035.5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2035.5 万元,占 100 %;
项目支出 0 万元,占 0 %; 单位预留机动经费0 万元,占 0 %;
结转下年资金 0 万 元 , 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35.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62.84万元,减少11.44%。主要原因是19名转隶人员相关经费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035.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262.84 万元,增长(减少)11.44 %。主要原因是19名转隶人员相关经费减少。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944.59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5.37 万元,减少11.2 %。主要原因是是19名转隶人员相关经费减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0.91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47 万元,减少16.12 %。主要原因是19名转隶人员相关经费减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35.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37.3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98.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35.5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62.84万元,减少11.44 %。主要原因是19名转隶人员相关经费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035.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37.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
出。
(二)公用经费 198.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4.48 %;公务接待费支出1.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5.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1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 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1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8 万元,主要原因计划用转移支付资金安排。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1.9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 0.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7 万元,主要原因严
格执行相关规定。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1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4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27.7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少68.4万元,降低34.87 %。主要原因是是19名转隶人员相关经费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 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 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等。单价50万元(含) 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单位共1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035.5万元;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R纳入、□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2035.5万
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
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