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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预算公开
2021-12-08 16:57: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三、2021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二、收入总表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表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检察院主要职能是依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全县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掌握社会动态,参与深化治安综合治理;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和检察员;负责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和第六检察部。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三、2021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工作任务:绕主责主业,明确核心业务数据指标、明确年度争创目标,继续保持司法办案工作在全市的领先水平,进一步抓好工作责任落实。结合会议精神和市院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领导素能培训班通知,分管领导要尽快组织各部门与

  市条线部门对接;积极稳妥地做好检察体制及机制性改革,立足检察实务,在高平台、高水平上集全院之力做好重点检察改革,以改革带动全面工作上台阶。

  2、工作目标:检察工作整体居全市前列,力争全省有位次、全国有影响,全力争创“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第二部分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公开 01表-公开12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857.7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77.71万元,减少 8.73%。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857.79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1857.79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57.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7.71万元,减少8.73%。主要原因是转隶19人,此部分人员工资不在本单位发放。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1857.79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1857.79万元。

  (1)公共安全(类)支出1448.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95.69万元,减少25.49%。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调整以及转隶人员工资转出,由监委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37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职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纳。上年预算是0万

  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32.3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调整。

  (3)卫生健康(类)支出49.0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

  本医疗缴费。上年预算是 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9.0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调整。

  (4)住房保障(类)支出 227.4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与上年相比增加136.54万元, 增长150.19%。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调整。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年终结转结

  余资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入预算合计1857.79万元,包括本年收入1857.7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7.79万元,占100.0%;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0%;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0%;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0%;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支出预算合计1857.79万元,其

  中:

  基本支出1857.79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0%;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857.7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7.71万元,减少8.73%。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的转出,人员经费收入便对应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857.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77.71万元,减少8.73%。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调整以及转隶人员工资转出不在本单位发放。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44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5.69万元,减少25.49%。主要原因是转隶人员工资转出,转隶人员工资不在本单位发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88.23万元,上年预算是0万元,与

  上年相比增加88.23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44.14万元,上年预算是0万元,与上年

  相比增加44.1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

  49.07万元, 上年预算是 0 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 49.07 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调整。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 82.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8.15万元,减少 8.96%。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调整标准上调。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44.69万

  元,上年预算是 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44.69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857.7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27.33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

  308.26万元、津贴补贴 466.73万元、奖金 242.69万元、伙食补助费 51.3万元、绩效工资 1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88.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07万元、住房公积金82.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0.07 万元、退休费 6.56 万元、生活补助2.52 万元。

  (二)公用经费230.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4万

  元、水费 6万元、电费25.66万元、邮电费6.24万元、物业管

  理费23.94万元、差旅费10.1万元、维修(护)费1.1万元、

  租赁费0.6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

  待费1.5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工会经

  费25.08万元、福利费16.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9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857.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7.71万元,减少8.73%。主要原因是发生人员转隶,转隶人员工资不在本单位发放。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857.7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27.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8.26万元、津贴补贴466.73万元、奖金242.69万元、伙食补助费

  51.3万元、绩效工资1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88.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9.07万元、住房公积金82.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0.07万元、退休费6.56万元、生活补助2.52万元。

  (二)公用经费230.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8.4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25.66万元、邮电费6.24万元、物业管理费23.94万元、差旅费10.1万元、维修(护)费1.1万元、租赁费0.6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25.08万元、福利费16.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92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

  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6.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1.25%;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8.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6.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由2020年政法转移专项资金安排。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为2021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东海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164.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6.77万元,增长 28.7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部分机关运行经费由当年政法专项资金安排。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1857.79万元;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四本预算资金合计0万元,占四本预算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

  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

  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

  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编辑:朱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