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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柴干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获判
2019-08-30 16:17: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8月29日,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柴干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一审获判:被告人郭柴干(男,49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