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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江团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获判
2019-09-12 17:19:00  来源:连云港市东海县检察院

  9月12日,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江团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审获判:

  被告人刘江团(男,49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编辑:赵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