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小吧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获判:
被告人徐小吧(男,31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与原判有期徒刑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八千元。
8月30日,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小吧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获判:
被告人徐小吧(男,31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与原判有期徒刑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