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玉强买卖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居民身份证件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刘玉强(男,35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伪造居民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近日,东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玉强买卖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居民身份证件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刘玉强(男,35岁,江苏省东海县人)犯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伪造居民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